節目製作|窩窩 主持人|呱葛 與會來賓|Dr. Drug & Dr. Dog
你有想過今年底帶著生病的毛小孩,去到獸醫院將可能會無藥可用嗎?
衛福部12月31日起就要開始嚴格控管藥品流向,屆時非醫療機構、研究機構將不得向藥商直接購買人類藥品。便可能導致獸醫師無法購買人類用藥,寵物面臨就醫卻無藥可用的窘境。藥師、獸醫師到底在吵什麼?讓我們一起看下去!
獸醫購買人用藥品治療毛孩,違法?
「獸醫使用人藥」的爭議,其實已經吵了六年之久......。那又為什麼獸醫需要使用人藥?現行法規又出了什麼樣的問題?接著看下去!
獸醫師代表—— Dr. Dog
長期夾處在使用人藥「灰色地帶」的獸醫師,今日現身來一吐心聲。
藥師代表—— Dr. Drug
藥師堅持的事情一直都是合法的,不停被外界攻擊,覺得好委屈,必須要伸冤。
寵物何不用動物專用藥品就好了呢?
獸醫方說明,動物用藥有著市場成本上的困境,分析世界獸醫師使用藥物的狀況,有80%使用人類藥品,動物用藥僅佔20%,種類過少的動物用藥無法滿足寵物的醫療需求,因此獸醫師才需要使用人藥來治療動物。
根據「動物用藥品工業同業公會」過去的統計資料發現,國內整體動物用藥需求並不大,且與國外藥廠相比,國內藥廠的研發能力較弱,因而造就國外藥廠的絕對優勢,不過臺灣審核核准國外藥物的標準十分嚴格,平均至少要4-5年以上才能流通販售。因此,市場小、國內研發藥品能力弱以及國外進口速度慢,成為了國內動物用藥缺藥的主要原因。
藥師方表示,動物缺藥問題不該只用「開放獸醫使用人藥」的方法來解決,應該要建立長久機制,開發動物專用的製劑,使得劑型跟劑量能夠控制得更精準。
那為什麼年底會無藥可用?
根據衛福部食藥署公告,由於全球化趨勢,藥品透過陸運、海運、空運形成的供應鏈愈來愈複雜,目前因藥品儲存與運送管理不當,導致藥品品質不良而回收的事件層出不窮,甚至還有偽藥進入藥品合法供應鏈之案例。
執行GDP(Good Distribution Practice)西藥藥品優良運銷規範,是為了確保所有的藥品在運輸、配送以及儲存時的品質跟包裝完整性能夠維持。
為確保消費者用藥安全,GDP要求相關作業都需留有文件供追溯及調查,這樣才能有效處理藥品緊急回收事件、正確運送藥品及防止偽藥進入藥品供應鏈等,衛福部今年年底將會全面追溯藥品流向,屆時所有藥物的資料都會一覽無遺。
然而,依照《藥事法》第50條規定,獸醫診所並非一般醫療機構,不可以直接向藥商購買人類用藥,若是動物醫院自行向藥商取得人用藥品,恐怕就會產生違法的疑慮。
但獸醫師使用人藥行之有年了啊!?
呱葛表示:哎呀!直屬機關不同,法源依據不同!難怪會造成這樣的愛恨情仇又錯綜複雜地糾葛呀!
過去獸醫師將人藥使用在動物身上是不合法的,導致獸醫師在治療寵物時,常常面臨無藥可用的狀況。為解決此問題,2014年前在獸醫師跟立法委員的努力之下,以動保法第4條暫行條例的方式通過有條件的開放600項人類藥品,讓獸醫師可以合法使用人藥,但當時未授予獸醫「前階段購藥;後階段調劑與售藥的權利。」
為讓獸醫師能夠合法取得人藥,農委會於107年4月預告訂定的「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草案,第六條便明定規範獸醫師購買人用藥品應遵行之規範。
藥師方對此十分不滿,認為農委會逕自以一紙公函,讓藥商可直接販賣人用藥品予獸醫及獸藥商,此舉不但破壞現有的醫藥分離制度,更抵觸了法律位階更高《藥事法》。
無論如何毛小孩都要用藥啊!那你們有沒有共識嘛?!
主持人呱葛:這⋯⋯ 看來沒共識(嘆)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2019.06.05召開「消滅藥師/生及社區藥局 讓誰發大財?」記者會,抗議農委會防檢局為了幫獸醫使用人藥解套違反了《藥事法》,更破壞了現有醫藥分離制度,同時也認為,人藥若缺乏藥師的把關,也可能導致藥物濫用機率增加。
獸醫方則發出聲明表示,2018年原本就談定相關管理辦法,由衛福部及防檢局就人用藥物管理辦法,使用人用藥貼標方式轉成動物用藥,與會達成相關共識,藥師團體卻在今年年初逕行反悔,讓六年來的努力回到原點。
藥師方則呼籲,在缺少動物藥品的情況之下,應由社區藥局藥師專業核對品量,在治療動物上共同管理人用藥的流向,並防制藥品回流人用,這樣才可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也能避免嚴謹的人用藥品管理制度遭到破壞。
獸醫方對於藥師在人類用藥上的專業表示尊重,但也質疑,藥師沒有受過專業的動物醫學與動物藥學方面的訓練,要如何把關人藥用在動物身上的安全性跟禁忌。
對此,恩亞動物醫院院長蔡依津獸醫師進一步表示,希望能夠擁有自主的用藥權,由於目前一些人類藥物仍被藥師方全面斷藥,當飼主帶著生病的毛小孩來到醫院看診,還是需要自己到藥局領藥品,再拿回來給醫師進行治療,除了讓飼主相當不方便之外,也會延誤到寵物的治療。
不然這樣,修藥事法讓動物醫院列管也可以買藥嘛!?
主持人呱葛:這⋯⋯協商失敗⋯⋯
獸醫方呼籲回歸法律層面,修改《藥事法》第33條、第50條,將動物診療機構列為可販售的通路,這樣獸醫治療動物所使用的人藥就可以跟一般人類用藥共同管理。
但是藥師表示根據《藥事法》規定,動物醫院本不包含在藥品銷售通路裡面,若是獸醫師能夠不透過藥師的把關直接購買人藥,就會破壞現行的醫藥分離制度,且藥物濫用的機率可能大幅增加。
台中縣藥師公會常務理事邱建強表示,目前國內抗生素使用量有高達7成用於動物身上,若是破壞醫藥分離制度,獸醫用藥無藥師來把關,動物又長期大量使用人藥,會讓病菌產生抗藥性的機率提高,飼主萬一不小心被寵物傳染,恐怕就會無藥可醫。
- 動保法第4條
治療動物疾病之藥物不足時,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人用藥物類別,得由獸醫師(佐)填入診療紀錄使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
- 藥事法第33條
藥商僱用之推銷員,以向藥局、藥商、衛生醫療機構、醫學研究機構及經衛生主管機關准予登記為兼售藥物者推銷其受僱藥商所製售或經銷之藥物為限。
- 藥事法第50條
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
那你們獸醫師就開處方籤讓飼主去領藥嘛?
主持人呱葛:這⋯⋯協商又失敗⋯⋯
藥師方表示,販賣、管理以及核對品量是藥師的職責,如果寵物需要使用到人用藥治療,應該先由獸醫師開立處方籤,讓飼主到藥局領藥,然後飼主再回到動物醫院請獸醫調劑跟指導餵藥,這樣藥師就能核對品量,且更能管理人用藥的流向。
獸醫方則反對,認為若是寵物因為緊急狀況來到動物醫院,那獸醫師還要先開處方籤給飼主,請飼主至藥局領取藥物,最後再回來急救,極可能錯失救援黃金時間此外,藥師沒有受過動物醫藥的相關專業,若是藥局藥品不足,要如何幫飼主選擇替代的藥品?萬一藥師不小心抓錯藥,造成寵物病情惡化,後果不堪設想。
那衛福部提的雙軌制總可以了吧!
主持人呱葛:這⋯⋯還是協商失敗⋯⋯
為回應藥師訴求,衛福部食藥署擬定「雙軌制」,一是透過將人用藥品貼上「僅供動物使用」的方式讓獸醫師可以直接向藥商購買,並能追查流向;二則是當缺藥時,獸醫也可透過處方籤的開立去向藥局購藥
獸醫方表示不反對,但強調需要有配套措施,像是《動物用藥品法》當中有的獸醫師處方籤格式,只有畜產、水產的處方用藥,並沒有小動物的處方籤,因此若是要釋出小動物處方籤,必須要先有一個公版的格式。
藥師方則不同意雙軌並行制,認為有「貼標」就會有「撕標」的疑慮,仍會造成藥物濫用的風險,且認為雙軌制還是能讓獸醫師直接向藥商購買藥品,依舊破壞了醫藥分離制度。
沒有共識,難道年底真將無藥可醫?
Dr. Dog :以動物福利為最優先考量,除了獸醫師有相關專業之外,我們也接受管理、審查、更提出修法、貼標轉用、雙軌制各種協商,但屢屢遭到藥師公會杯葛啊!
Dr. Drug:醫藥分離制度就是如此,依照規定開立處方簽來領藥就可以共同把關毛小孩的健康了,你們為什麼偏偏要違法啊!
年底衛福部食藥署就要嚴格控管藥品流向,獸醫師及藥師勢必要儘速完成協商、達成共識。若是協商依然破局,依照現行法律規定,獸醫師還是必須開立處方籤,請飼主至藥局領藥,而以上的過程,都需要完整的配套措施,例如:詳擬獸醫師治療小動物的處方籤格式以及緊急救援的因應措施。
Call-in時段,全國鄉親說說你的看法!
主持人呱葛:兩派僵持不下,節目還是要走,我們先來接聽幾通Call-in電話,電視機前面的朋友也可同步在底下留言說說你的想法啊!
看看國外怎麼做?我們能不能學習?
【臺灣】
臺灣人用藥物隸屬於衛福部食藥署管轄,動物專用藥則歸農委會防檢局所管。依據《動保法第4條暫行條例》,獸醫師可以合法使用人類藥品在動物身上,但其中卻未提到取得人類藥品的合法性。農委會去年公告「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希望讓獸醫師可以合法取得貼標之人用藥品,卻引起藥師團體的不滿。
【美國】
美國的藥品不分人類用跟動物用,而是統一由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管理。根據FDA的規定,只要不是負面表列的藥物,獸醫師可以直接跟藥商買人類藥物,也能夠依照自己的專業知識開立人藥使用。
【丹麥】
人用藥品跟動物藥品都歸丹麥醫藥屬所管(The Danish Drugs Agency, DMA),自1990年以來,丹麥獸醫師不能再販售動物用藥品,除了維生素、某些外寄生蟲藥和礦物質複方等非處方用藥。其餘的處方藥品都需要經由藥局配送給獸醫師,不過獸醫師可以持有從藥局獲得的藥品庫存,且在某些狀況下因為診療直接供應予畜殖業者。
大家請用力表態你的關心,也呼籲政府儘速協商各方達成共識!
在衛福部今年年底實施嚴格的藥品流向管制前,希望藥師與獸醫師盡快完成協商、達成共識,讓毛小孩不會面臨「無藥可用」的情況。
2019.06.17補充最新進度:
針對「人用藥品使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中華民國獸醫師全體公會6月17日發出聲明提出兩點建議,希望臺灣所有生病的動物都能獲得藥物治療的權利。
一、願意接受人用藥品流向管制系統管理。
二、請藥師公會全聯會留給動物的健康一條生路。
中華民國獸醫師全體公會聲明:https://www.facebook.com/wongboryuan/posts/10213461163553416
衛福部食藥署6月18日邀請藥師公會進行協商,經過2個半小時的溝通之後,終於達成3點共識。
一:若要執行第一軌(獸醫直接與藥商購藥),須先經法務部解釋適用條文,否則要修改《藥事法》第50條。
二、第二軌須做好配套措施,與藥師討論出動物用藥處方箋格式,讓社區藥局藥師方便辨識。
三、藥師希望農委會對已訂定的597項藥品進行盤查,如果已有動物用藥許可證者,就不可以使用人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