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窩窩
記者|呂芷晴 編輯|蘇于寬
領養不棄養,多年來不僅成為飼主責任的重要口號,更是愛動物、解決流浪犬問題的表現!但有議員發現,在台北動物之家認養後退養的比率有攀高趨勢!
臺北市議員詹為元議員指出,台北市動物之家近年認養率上升的同時,退養率也持續上升!從近5年臺北動物之家犬貓認養與退養比例發現,以狗狗為例,2020年退養率為3.8%,而2021年為5.0%;2022年來到7.3%;2023年甚至高達10%,相當於每領養100隻狗狗,就有10隻狗狗被被退養,短短5年的時間退養率成長了6.2%!
而根據詹為元提供的資料,退養率的計算為民眾領養後30天內歸還的數量,除以當年度認養的動物,也就是民眾在「認養30天內退養」的比率。
台北市動物之家認養率及退養率統計。圖片來源:詹為元議員提供
在臺北市動物之家領養犬貓時,認養申請書中有明訂飼主有30天「猶豫期」,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向窩窩記者表示:「為避免飼主初次認養因與動物間無法磨合而造成動物被不擬續養,飼主即被註記為黑名單、終身不得於收容所認養犬貓,因而減少潛在認養人並減少動物被認養機會,因而設定這個猶豫期,這段時間,飼主與動物間可以有更多時間相互認識與適應。」
不過,這段期間不免也有些退養案例,動保處表示:「經統計,退養原因除了會叫、可能具攻擊性外,也有動物到了新家不吃不喝因而退養的案例。」動物到新家不吃不喝的狀況,也可能讓飼主陷入自我懷疑,擔憂是不是不該將牠帶離收容所,因而退養回去。
詹為元進一步推測:「這項猶豫期雖立意良善,但恐讓少數人有機可乘,抱持著好玩的心態去認養,反正可以退養。這樣對於毛小孩在不斷被認養又退養的處境中,可能會影響其心理。」
其實根據法規,棄養寵物可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4條規定,飼主不擬繼續飼養之動物時,支付相關費用,根據臺北市不擬繼續飼養動物收費基準,一般照顧的犬貓不擬續養的話,一隻須收費8500元,特殊照顧的犬貓則為14000元。
要如何判定不擬續養的犬貓為一般照顧犬貓還是特殊照顧?則須經動保處獸醫師依犬貓外觀、健康、絕育狀況及行為判定,適合認養且已絕育者,按一般照顧項目計收;經判定為不適合認養或未絕育者,按特殊照顧項目計收。動保處曾表示,在2020至2022年間,平均每年受理飼主辦理不擬繼續飼養動物48隻,申請理由含具攻擊性,或飼主年長身體不適難以繼續飼養。
然而,在30天內猶豫期退養動物,似乎不算是棄養或是不擬續養的概念,因動保處表示:「30天內猶豫期退養,不須支付費用。」
詹為元議員辦公室向窩窩記者指出:「在猶豫期退養者不需要承擔不擬續養費用,因此我們推測,這很有可能是民眾認養後退養的原因之一。」因此他也建議臺北市動保處縮短猶豫期,或甚至參照新北市規定的更好做法,收取在猶豫期不擬續養的費用,以減少退養狀況。
不過,有10年中途之家經驗的志工認為退養並非全然壞事,且30天的猶豫期能夠讓飼主跟寵物磨合也是好事,不建議以不擬續養費來懲罰飼主:「為了要將退養率下降,而縮短猶豫期或祭出不擬續養費,雖然可能獲得帳面上的退養率下降,但也恐產生寵物遭受不當對待,甚或轉讓、棄養野外等隱憂。」此外,也可能降低潛在飼主欲領養寵物的意願。
動保處表示,目前六都的動物認養猶豫期也是30天以上或甚至更久,北市動物認養猶豫期與其他縣市相似,不過針對退養率攀高的狀況下,未來也會持續精進認養流程與措施。